关于中轻控股公司拟处置长沙分公司北海房产项目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3-07-17 浏览量:99 来源: 字号:[ ]

中国中轻国际控股有限公司(简称:我司)拟转让所属中国中轻国际控股有限公司长沙分公司(简称:“中轻控股长沙公司”)持有的广西壮族自治区北海市深圳路四房产两车库资产(简称:“长沙分公司北海房产项目”)。长沙分公司北海房产项目包括以下房产和车库:

1、北海市深圳路58号301房、3号车库;

2、北海市深圳路58号302房;

3、北海市深圳路58号401房

4、北海市深圳路58号402房;

5、北海市深圳路58号1号车库。

该项目已经我司总经理办公会讨论通过同意转让。

我司聘请广东联信资产评估土地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简称:“广东联信”)以2022年12月31日为基准日,中轻控股长沙公司在评估基准日拥有的长沙分公司北海房产项目涉及的全部资产进行了资产评估,并出具了资产评估报告。资产评估结果已经过公司总经理办公会讨论通过,同意将评估结果上报集团公司备案。

广东联信(资质证书:44020005)对长沙分公司北海房产项目全部房产、车库进行了评估,签字注册资产评估师:签字注册资产评估师:董道远资质证书:44000222、鲁康全资质证书:44040056。

经审核,以上中介机构履行了必要的评估程序。现将相关报告中的评估、审计结论等主要内容予以公示:

一、北海市深圳路58号301房、3号车库

评估报告号:联信评报字[2023]第Z0293—1号

评估对象和评估范围:

本次评估对象是房地产市场价值,评估范围是中轻控股长沙分公司持有的位于北海市深圳路58号惠远商厦东座301房、北3号车库房地产,该房产于1999年10月购置,总建筑面积为191.33㎡,账面原值为450,616.74元,账面净值为30,955.81元,包括房屋建筑物及合理分摊的土地使用权、附属于房屋建筑物且不可分割的装修、供水、供电等设施,不包含动产等其它财产或者权益。(具体范围以委托人提供的明细表为准)

评估结论:

经过评估测算,评估基准日2022年12月31日时,中轻控股委托评估的位于北海市深圳路58号惠远商厦东座301房、北3号车库房地产评估值为456,800.00元(大写人民币肆拾伍万陆仟捌佰元整)。(评估结论包含增值税,详细情况见评估明细表)

二、北海市深圳路58号302房

评估报告号:(联信评报字[2023]第Z0293—2号)

评估对象和评估范围:

本次评估对象是房地产市场价值,评估范围是中轻控股长沙分公司持有的位于北海市深圳路58号惠远商厦东座302房房地产,该房产于1999年10月购置,总建筑面积为121.59㎡,账面原值为281,462.92元,账面净值为19,335.53元,包括房屋建筑物及合理分摊的土地使用权、附属于房屋建筑物且不可分割的装修、供水、供电等设施,不包含动产等其它财产或者权益。(具体范围以委托人提供的明细表为准)

评估结论:

经过评估测算,评估基准日2022年12月31日时,中轻控股委托评估的位于北海市深圳路58号惠远商厦东座302房房地产评估值为304,000.00元(大写人民币叁拾万肆仟元整)。(评估结论包含增值税,详细情况见评估明细表)

三、北海市深圳路58号401房

评估报告号:联信评报字[2023]第Z0293—3号

评估对象和评估范围:

本次评估对象是房地产市场价值,评估范围是中轻控股长沙分公司持有的位于北海市深圳路58号惠远商厦东座401房房地产,该房产于1999年10月购置,总建筑面积为164.37㎡,账面原值为388,016.74元,账面净值为26,655.41元,包括房屋建筑物及合理分摊的土地使用权、附属于房屋建筑物且不可分割的装修、供水、供电等设施,不包含动产等其它财产或者权益。(具体范围以委托人提供的明细表为准)

价值类型:本次评估的价值类型为市场价值。

评估结论:

经过评估测算,评估基准日2022年12月31日时,中轻控股委托评估的位于北海市深圳路58号惠远商厦东座401房房地产评估值为391,200.00元(大写人民币叁拾玖万壹仟贰佰元整)。(评估结论包含增值税,详细情况见评估明细表)

四、北海市深圳路58号402房

评估报告号: 联信评报字[2023]第Z0293—4号

评估对象和评估范围:

本次评估对象是房地产市场价值,评估范围是中轻控股长沙分公司持有的位于北海市深圳路58号惠远商厦东座402房房地产,该房产于1999年10月购置,总建筑面积为121.59㎡,账面原值为281,462.92元,账面净值为19,335.53元,包括房屋建筑物及合理分摊的土地使用权、附属于房屋建筑物且不可分割的装修、供水、供电等设施,不包含动产等其它财产或者权益。(具体范围以委托人提供的明细表为准)

评估结论:

经过评估测算,评估基准日2022年12月31日时,中轻控股委托评估的位于北海市深圳路58号惠远商厦东座402房房地产评估值为297,900.00元(大写人民币贰拾玖万柒仟玖佰元整)。(评估结论包含增值税,详细情况见评估明细表)

五、北海市深圳路58号1号车库

评估报告号:联信评报字[2023]第Z0293—5号

评估对象和评估范围:

本次评估对象是房地产市场价值,评估范围是中轻控股长沙分公司持有的位于北海市深圳路58号惠远商厦东座南1号车库房地产,该房产于1999年10月购置,总建筑面积为22.77㎡,账面原值为59,800.00元,账面净值为4,108.05元,包括房屋建筑物及合理分摊的土地使用权、附属于房屋建筑物且不可分割的装修、供水、供电等设施,不包含动产等其它财产或者权益。(具体范围以委托人提供的明细表为准)

评估结论:

经过评估测算,评估基准日2022年12月31日时,中轻控股委托评估的位于北海市深圳路58号惠远商厦东座南1号车库房地产评估值为52,800.00元(大写人民币伍万贰仟捌佰元整)。(评估结论包含增值税,详细情况见评估明细表)

经查以上五评估报告,以下情况为:

价值类型:本次评估的价值类型为市场价值。

评估基准日:2022年12月31日。

评估程序实施过程:接受委托、资产清查、评定估算、评估汇总和出具报告

主要评估方法:市场法、收益还原法

特别事项说明:

(一)评估对象证载权属人为中国轻工业长沙工程有限公司,根据委托人提供的《关于中轻控股北海房产的情况说明》该房权的实际权属人为中国中轻国际控股有限公司长沙分公司,特请报告使用人注意。

(二)本次评估委托人提供的《房屋所有权证》未记载评估对象土地使用情况,委托人亦无法提供评估对象土地登记的相关资料,故本次评估假设评估对象所占用土地所有权性质为国有土地,土地使用权类型为出让,土地用途为住宅、车库;假设评估对象所涉及资产均无附带影响其价值的权利瑕疵、负债和限制,与之相关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税费、各种应付款项均已付清,特提醒报告使用人注意。

我们出具的评估报告中的分析、判断和结果受评估报告中假设和限定条件的限制,评估报告使用人应当充分考虑评估报告中载明的假设、限定条件、特别事项说明及其对评估结论的影响。

评估结论的有效使用期限:本评估结论自评估基准日起一年内有效,即评估结论有效期为2022年12月31日至2023年12月30日。

评估报告日:本评估报告日为2023年6月25日,是评估专业意见形成日。

如需查阅相关报告原文请填写《查询申请表》或对报告有何意见请填写《公示意见表》,并联系中轻控股,中轻控股将对反馈意见进行合法合规处理。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望京启阳路中轻大厦21层

联系人:刘汉晶  电话:010-64778517 18701567513

邮箱:liuhan8517@sinolight.cn

特此公告。

附件:1.企业资产评估项目公示表

          2.企业资产评估公示项目查询申请表

          3.企业资产评估项目公示意见

中国中轻国际控股有限公司

2023年7月17日

 

附件1企业资产评估项目公示表

附件2企业资产评估公示项目查询申请表

附件3企业资产评估项目公示意见表

 

上一篇:
下一篇: